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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办事指南:执业护士办证许可(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11/12/2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一、受理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进入审批流程,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审核人员备案。

二、审核:

标准:⒈所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福建省〈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卫医[1994]5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卫办人发[2002]118号)的要求。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1条的,中止审核,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及理由后,退回受理人员,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2条的,终结审批,但必须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三、复核

标准:同审核标准。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后按原渠道退回。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按原渠道退回。

五、制证、发证

标准:⒈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⒉文书完整、正确、有效;⒊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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