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审核(市属)
一、法定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2.《护士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二、行政审批实施主体
市卫生局
三、申请条件
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均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四、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医学,全 在线.提 供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数量不限
六、申请示范文本
见《申请示范文本》文件夹
七、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处
八、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并录入信息→窗口收件→行政审批处审查材料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市卫生局审核→呈省卫生厅核批→窗口领取
九、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20天
承诺工作日:20天
十、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0572-2760033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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