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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莱州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11/12/30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关于做好莱州市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护士条例》,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根据省卫生厅、烟台市卫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执业注册人员的条件:
(一)参加201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拟受聘于莱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注册人员条件及健康标准的,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二、申请执业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缩印后与身份证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5、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检查单,单独复印)。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A4纸打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8、实习鉴定表或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排列,不装订,每人1个档案袋。
特别要求:身份证和成绩合格证明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贴在档案袋外。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莱州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证明》并根据要求认真填写,我市指定莱州市中医医院为护士执业注册体检医院。
2、购买《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医疗卫生机构在系统中录入护士信息;没有注册软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到莱州市卫生局医政科录入信息。统一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01日。相关表格可在烟台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3、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及中断注册的,除提交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烟台市指定三级综合医院为临床护理培训医院)。
4、申请执业注册,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需提交相关学籍档案。
5、持有老式护士执业证书且符合换证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换证办理;持有新式护士执业证书,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错误的,须持本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单独报送更正。

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医疗机构及时通知本单位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2011年11月21日——11月24日期间将相关材料报送莱州市卫生局医政科,过期不再受理。

莱州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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