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件
卫人才发[2012]5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考区: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文件要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考务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请各考区、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2.各考区收缴考生报名费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收费。采用网上支付的考区须提前告知考生在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月20日。
3.各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8日。
4.各考点、考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5.各考区审核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28日。
二、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自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各考区于5月1日前接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部人才中心)下发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考试试卷交接、保管1.考区在4月2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将《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2.考区在4月26日至5月8日之间,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3.卫生部人才中心在5月7日至5月18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接卷人员须仔细核对押运干警的身份,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4.考区、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成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须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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