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12年度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流程—注册须知
关于乐清市2012年度护士集中注册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对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中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卫生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开展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80分,实践能力:80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医疗机构需上交材料为:
1.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粘有照片);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受理时间:
本次注册工作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集中受理。
四、其他事项:
1、不得用劳务派遣合同、见习(实习)合同或进修合同代替聘用证明。
2、有机构版的医疗机构需注册的人员开展注册工作,在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信息。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聘用证明表
附件下载: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聘用证明表
乐清市卫生局
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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