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直管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中二级以下医院注册人员需提供赣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五)参加2012年度考试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护士资格证书》;
(六)8个月以上医疗机构护理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七)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九)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其中,用于《护士执业证书》的照片背面需填写好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统一粘贴在《赣州市2012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相片汇总表》(见附件)指定位置上;
(十)汇总表(信息系统产生)。
上述第(二)、(三)、(五)、(六)、(七)项材料,申请人需送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使用A4大小的纸张印制,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2010年以前(不含2010年)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未首次注册的,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几点要求
(一)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从严把握标准(如疾控中心,只有疾控中心门诊部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人员才可予以注册,其他人员不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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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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