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2008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汇总表(按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等类别分别统计)上报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审核(同时附电子版一份)。
(二)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注册申请审核表表样请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注册填表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
(四)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撤销注册。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三、集中审核时间安排
(一)11月28日:上午:泾县卫生局下午:绩溪县卫生局(二)11月29日:上午:宁国市卫生局下午:旌德县卫生局(三)11月30日:上午:郎溪县卫生局下午: 宣州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四、集中审核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五、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一)身份证由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市直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窗口审核后原件退还给本人。
(二)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三)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下载:
更多注册信息:宣城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注意事项
点击进入:2012年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通知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