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人提供的临床实习证明必须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临床实习证明有各科室轮转小结。其他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五)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需上报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填写2012年10月31日。
联系人:胡亮 古丽霞 联系电话:2719285 3024002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1、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2、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
3、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4、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件下载:
更多注册信息:宣城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注意事项
点击进入:2012年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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