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单位护士注册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收集,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市卫生局医防科审核,并负责通知本辖区诊所、村卫生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注册。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请在宁国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ngwsj.cn/)下载专区下载,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撤销注册。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四)遗失补证工作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地点:宁国市卫生局医防科。
联系人:王荟4037810
邮箱:ngwsjyfk@163.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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