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应撤销注册。
(六)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网上(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七)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由所在地镇卫生院负责通知;请各单位按时将申请材料报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逾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
1、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 2、
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附件下载: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相关链接:2012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汇总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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