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其他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第四十一条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釆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釆购、保管、报废等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得随意丟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第四十五条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保持环境卫生,为患者提供清洁整齐、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