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考办发(2014)4号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考区:
为保证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区、考点及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考务安排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三、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6日 |
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各考区须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 59号)规定收取考试费,并按相关标准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缴考务费。
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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