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流程说明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二、注册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条件。
2、获得《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参加全国统一护士执业考试,参加成绩合格者;参加2003年度的卫生专业(护理)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并由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者(不含第二学历);
4、工作单位调动,未办理变更手续者。
三、注册提交证件:
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近期健康体检证明;
3、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四张;
4、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单或卫生专业(护理)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工作单位岗位证明。
7、合同护士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交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再次注册: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2、工作单位证明及年度申请人全面考核(德、勤、技、能、无差钽事故)合格证明;
3、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4、合同护士除上述证件外,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断5年护理岗需提交用人单位出示的护理岗位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还需提交南开区区属二级综合医院或天津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岗位临床实践三个月,经考核合格书面证明。
6、申请连续注册者应在注册有效期前60日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
四、注册流程与分工
1、个人提出申请,单位集体申报;
2、区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各辖区卫生局,由区县卫生局统一上报市卫生局办理。三级医院直接报市卫生局。
五、时限:注册机关应在受理注册申请后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
六、办理地点: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南开区卫生局:南开区五马路88号213室。
七、办理时间:每年11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
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24598875
南开区卫生局:27429923
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