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15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
2015年全市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确定于12月进行。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审批事项办理权限下放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审改办要求,现将本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权限
按照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以下简称市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包括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以下简称县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护士注册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注册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照《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程》执行。
三、办理程序
以下为市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县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护士注册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通知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1、材料准备。市级发证的医疗机构组织符合注册条件的护士按要求准备好护士执业注册相关材料。
2、信息录入。有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联网系统的医疗机构登陆注册系统,准确录入护士注册信息。
3、网上申报。按照原潍坊市卫生局《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潍卫法监〔2014〕42号)进行网上申报。
4、审核办理。市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按《2015年护士注册集中办理时间安排》(附件),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现场审核办理。
四、其他事项
1、县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护士注册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材料不需要市级终审;市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护士注册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材料不需要县级初审。
2、因受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联网系统办理权限限制,在系统权限调整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的护士首次注册证书,需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加盖公章、钢印(已经市审改办批准同意),各地在完成注册工作后可择期联系办理。
3、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市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按时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办理注册事项。
附件:2015年护士注册集中办理时间安排
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 12月15日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 12月16日
奎文区、潍城区 12月17日
坊子区、寒亭区 12月18日
青州市 12月21日
诸城市 12月22日
寿光市 12月23日
安丘市 12月24日
高密市 12月25日
昌邑市 12月28日
临朐县 12月29日
昌乐县 12月30日
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
峡山区、保税区 12月31日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更多护士资格证注册相关信息可关注本站护士资格证注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