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市丰台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考生:
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和市人保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北京地区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丰台区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31日,按考生须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填表说明》在网上进行申报,在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按照所在医疗机构属地选择考试地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和档案存放地审查盖章,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缴费、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www.lindalemus.com。
每个注册邮箱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一)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2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
丰台区卫计委五楼第一会议室(丰台镇西安街3号)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复印件;
(五)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原件(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制、专业、是否为全日制学历等相关信息);
(六)社民办医疗机构应提供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