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
为确保我省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的,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相关学历可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对无法确认的学历证书,可要求考试申请人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
(三)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
二、报名管理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16年1月12日-31日
2.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1月13日-2月1日
2.地点: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应届毕业生则由学校统一到该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3.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
⑴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实习证明原件。
⑵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由考务系统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的考生名单(加盖学校、考点公章);
④有教育部门印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考点公章);
⑤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⑥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加盖学校公章);
其中考生名单、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毕业证明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考点、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需A4纸打印。
(三)考区集中审核及复审
考生报名资格考区集中审核及复审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3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信息错误,各考点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经考区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
(五)考场编排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并上报考区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
三、收费标准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釆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5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四、.准考证和签到表等打印
2016年4月21日-5月14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中“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不再由考区统一下发,各考点可于5月10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考试实施前,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