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海考点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安排,为做好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北海考点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北海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25日—2月1日。
自2016年起,广西考区采用网上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1月25日—2月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4日 |
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一)《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盖章,并统一提供毕业生名单(名单加盖自治区教育厅印章)及实习证明。
(五)外省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鉴定(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现场审核通过确认的考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护士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价费函〔2013〕10号)有关规定自行在报名网站使用自己的用户名登陆缴交考试费,每人每科收费60元,即120元/人。
六、准考证打印
2016年4月21日—5月14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及时下载打印成绩单,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做好报考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单位内护理、助产毕业生的报名组织工作,同时加强对报考考生资格的初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点联系方式:0779—3087260、3036637。
北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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