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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7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报名网址和流程:

    网址://www.lindalemus.com/rencai/

    流程:网络报名——卫计委现场确认——考生网络缴费

    二、时间节点:

    1.网报截止时间:2016年1月31日。

    2.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逾期自动视作放弃报名。不能补报、不能补确认。如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费用将于2016年3月10日以后退返。

    4.打印准考证:2016年4月21日—2016年5月14日(纸笔考试)、5月29日(机考)登录报名网站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5.考试时间:参看准考证。

    6.网上成绩发布:考后4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可查询。

    7.我市卫计委开展现场审核和接受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卫生计生系统下属各单位2016年1月27日前完成;

    其他单位(含民营、厂矿、学校等)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9日完成

    审核确认地点:同丰西路458号,市卫计委508室,工作时间受理。

    三、收费: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60元/科,二门共计120元(包括专业实务、实践能力2个考试科目)。缴费由考生自主网络完成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四、相关事宜:

    自2016年起参加江苏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均采用机考。

    五、报名范围、学历要求、任职年限对照表

    1.报名范围:

    已就业:已在我市就业的,在其就业单位报名;

    尚未就业:在我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在我市卫计委报名。

    2.学历要求: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任职年限对照表:

学历

年限

毕业时间

中专

0

2015年底前毕业

大专

0

2015年底前毕业

本科

0

2015年底前毕业

    六、提供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1

申报表

1

0

网报后打印,每次修改后都要重新打印。报名时填写所在单位名称同本单位“公章”保持一致;民营单位需要加注区县名称比如“昆山**门诊部”。此表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加盖公章。

2

身份证

1

1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需有单位公章、签字、日期);中专学历:江苏生源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江苏省招办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非江苏生源毕业生提供当地省教委(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新生录取名册。

4

劳动合同

1

1

提供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非应届生未就业的提供人事档案证明(证明档案存放于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

证 明

1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

    1.提交材料的顺序按上表所述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所有复印件及申报表均须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

    2.提交材料时请按一个单位整体、一次性提交,并须在报名汇总表(附件3)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原则上需由单位专职人员递送相关材料。

    3.材料报送要求:
    用档案袋装入全部资料。档案袋内原件全部用夹子夹住;申报表及其他复印件均需用订书钉订在左上角形成一份完整的材料上报,同时将附件4订于整套材料左上角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非首考考生在资格审核完成后原件当场返回,只收装订好的一整套材料(不再退返);首次参加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的考生加收一份学历原件,提交苏州。

    4.民营医疗机构、厂矿、医务室、药店等非卫生计生系统下属医疗机构考生参考,请在报名时另外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盖章签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职工无法参加卫生系统职称资格考试。

    七、公示:

    报考护士资格的人员须将学历、专业、报考职称资格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

    八、其他事项:

    1.2002年及以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未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上岗。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后,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中专或大专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并统一填写《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务审核表》(附件2),作为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九、咨询:

    1.昆山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同丰西路458号,电话:55211705、57369506)。

    2.其他文件支持可至www.lindalemus.com/rencai/网站了解(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等信息)。

    十、附件:

    1.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及其他要求
    2.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务审核表
    3.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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