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卫生局关于为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根据《咸阳市卫生计生局关于为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咸政卫函〔2016〕2号)要求,县局近期开始为2015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1份);
2、 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县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1—6项由申请人提交,7—8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证注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要将精神通知到相关科室,确保在岗需要注册人员都能得到及时办理。
2、严禁为挂靠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出具虚假的注册证明材料。
3、2012年以前(含2012年)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注册时,同时需提供到三级医院培训三个月的考核合格证明。
4、本次办理时限截止到2016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办理。办理的相关表格请到咸阳市卫生局医政管理栏中的护士管理相关表格中进行下载。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