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阜康市2015年全国分数线护士执业考试合格人员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全国线护士执业考试合格人员首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2015年国家分数线及历届考试通过人员(2014年新疆线除外),在阜康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尚未注册的人员。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 首次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4、申请人学历证书(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1份;
5、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1份;
6、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见附件2);
7、拟执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见附件3);
8、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如注册申请人注册时间超过两年的,需提供《护士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各医疗单位集体办理时除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交《阜康市护士首次注册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三、办证时间及工作程序
(一)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通过国家线、新疆线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并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市卫生局进行初审。
(二)市卫生局初审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9日:滋泥泉子镇卫生院、上户沟乡卫生院、甘河子卫生院、三工乡卫生院
2016年3月21日:九运街镇卫生院、水磨沟乡卫生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
2016年3月33日:市人民医院
2016年3月23日:市中医医院
2016年3月24日: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
四、历届通过首次注册护士纸质证换发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成绩单复印件(核原件);3、纸质证书原件;4、《阜康市护士首次注册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五、其他事宜
(一)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工作,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遗漏人员原则上与下一年度考试通过人员一起办理。
(二)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统一使用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样表(见附件)。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式样。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
(三)2015年之前各年度参加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新疆线,尚未进行首次注册,以及在老证换发新证工作中遗漏的人员,此次一并办理。
(四)本次注册工作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各单位在上报新疆线注册资料时必须按照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乡镇级不同分数线标准分别整理申请资料及汇总人员名单。
工作中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局医教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市卫生局医教科 周涛 3230526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