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经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批准,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请我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室),统一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4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与单位,由单位存入其人事档案作为今后晋级或调资的依据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咨询电话:0457-2756323
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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