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一)10月18-10月31日:委属及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二)11月1日-10日:马鞍山市、铜陵市、黄山市、池州市。
(三)11月11-20日:亳州市、蚌埠市、宿州市、淮南市。
(四)11月21-30日:滁州市、宣城市、芜湖市、六安市。
(五)12月1-12月10日: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阜阳市。
(六)12月11-20日:各地补充材料。
二、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身份证由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公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三)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四)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五)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属及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需上报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在2016年10月31日。
三、各地卫生计生委、委属及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上报材料应完整、有序,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册时间截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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