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儿科护理学考点-液体疗法
液体疗法的目的是要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以恢复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基本原则是首先考虑“3定”(定量、定性、定速),然后考虑酸碱平衡、钾、钙、热量等其他问题。此外,尚应注意从3个方面(累积损失、继续损失、生理需要)来估计体液损失和液体需要的数量及其性质。补液的方法包括口服补液法和静脉补液法2种。
1. 口服补液口服补液适用于无脱水患儿的脱水预防,以及轻、中度脱水吐泻不严重患儿的治疗。有明显腹胀、休克、心肾功能不全、新生儿及严重并发症者不宜用口服补液。补液方法: 采用少量多次喂服。2岁以下的患儿每1~2分钟喂1小勺(约5ml),年长患儿可用杯子直接饮用。若患儿呕吐,可停10分钟后再慢慢喂服,每2~3分钟喂1小勺。
2. 静脉补液静脉补液适用于严重呕吐、腹泻,伴中度、重度脱水的患儿,以快速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应遵循先快后慢,先浓后淡,先盐后糖,见尿补钾,防惊补钙、补镁等原则。
第1日补液: ① 定量: 应包括生理需要量、累积损失量、继续损失量等3个部分,液体总量根据患儿脱水程度的评估来计算。轻度脱水为90~120ml/kg,中度脱水120~150ml/kg,重度脱水150~180ml/kg。上述液量为禁食24小时情况下的婴幼儿补液总量,可先按上述剂量的1/2~2/3量给予,余量视病情决定取舍。3岁以上小儿补液时,补液总量应酌情减少1/3~1/4。② 定性: 根据脱水的性质决定。包括累积损失量部分: 低渗性脱水可补2/3张含钠溶液,等渗性脱水可补1/2张含钠溶液,高渗性脱水以1/3~1/5张含钠溶液补充,若临床上无法判断脱水的性质时,则先按等渗性脱水补给;继续损失量部分: 一般用1/2~1/3张含钠溶液;生理需要量部分: 常给1/3~1/5张含钠溶液。③ 定速: 扩容阶段: 常用2∶1等张含钠液(有严重酸中毒时可用14%碳酸氢钠液)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在30~60分钟快速输入,以迅速改善有效循环血量和肾功能;纠正脱水阶段: 主要为补充累积损失量,一般用总液量的1/2在头8~12小时内补完(若已扩容则应减去扩容量),速度约为8~10ml/(kg•h),重度脱水、低渗性脱水速度应稍快,在8小时内完成,轻度脱水、高渗性脱水速度应稍慢,可在12小时内完成。④ 继续补液阶段: 主要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一般将余下的1/2量在12~16小时内补完,速度约为5ml/(kg•h)。若吐泻缓解,可酌情减少补液量,或改为口服补液。⑤ 纠正酸中毒、纠正低钾血症、纠正低钙、低镁血症。第1日以后的补液量视脱水纠正的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