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題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有关厅、局人事处(职改办),中央驻滇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5号)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的规定,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2017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考生可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网址:www.ynwsjsrc.cn)查询2017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
各州(市)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2017年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7年5月6日至5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四、报名方式
全省各考点按文件规定统一釆用考生“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考务安排由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各州(市)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按要求统一使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网址:www.lindalemus.com/rencai/)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五、缴费标准
各考点收缴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的方式仍采取“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标准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各州、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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