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考点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佳木斯考点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我考点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申请人为在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也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4、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不能报名考试。
二、报名材料
1、《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各考点留档备查);
2、身份证原件(二代)和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派遣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申请文件并附报考考生名单,统一提供入学录取三联单复印件(逐页加盖学校公章)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报考考生名单顺序同录取三联单顺序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教育部门公章。
6、毕业证为外省院校颁发的考生,如在佳木斯考点参加考试,应满足工作单位隶属佳木斯辖区或户籍所在地为佳木斯市的条件。除按照考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年报考时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招生的计划(同意外省在本省招生的文件)或毕业院校所在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佐证学历真实性)。
7、各考点辖区内学校组织的培训班的考生,不得在学校内报名,要严格按照应届和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申请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要求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
2、各单位在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按照规定的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完成照片采集、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需在报名系统打印)及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3、照片采集及现场确认地址:佳木斯市中山街648号公共卫生大厦二楼(解放军第二二四医院南侧100米路西)。
四、报名工作要求
1、佳木斯市内申请参加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佳木斯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考点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佳木斯考点负责:佳木斯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及抚远市考生考务工作;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考点报名,非应届毕业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考。
3、各卫生行政部门及报考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统一将辖区内考生的报考材料送至佳木斯考点考务办公室(具体安排见附件1)。
4、经请示省考区同意,佳木斯考点的所有考生均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统一进行照片采集。
5、各卫生行政部门及报考单位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以及其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6、考生报名提交的《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姓名及身份证件考生确认无误后再签字,资格审核过程中所有申请考试的考生需要提交各类证件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佳木斯考点考生的准考证统一由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统一打印,考生不得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抚远县考生准考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取并发放至考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医疗机构考生准考证由相关负责人领取并发放至考生。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7年5月6—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2017年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11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
佳木斯考点考务办公室将竭诚为全体考生做好服务,护考报名咨询服务热线,工作日随时为您提供答疑解惑:
马老师 18545433666 张老师 13604865856
纪检监察投诉举报电话:(0454)8224251 18745467811
佳木斯市护士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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