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护士执业注册办理指南
一、服务内容
受理在我市辖区医疗机构中的护士首次、再次注册及变更。
二、申办程序
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医疗许可工作申请材料初审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正)→现场审核→领导核准→窗口制证、盖章、发证、公示(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网和济宁市卫生监督网)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注册(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岗位上执业的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者)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9、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续执业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承诺时限
首次注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
延续注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变更注册部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五、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六、联系电话
济宁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卫生局窗口:2363651
北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中心市卫生局窗口:329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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