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7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流程及要求
1、注册材料申报要求:护士首次注册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由护士所在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所在县区卫生计生委统一报送申请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材料形式及数量必须符合省卫生计生委要求,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将依法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护士注册。
2、材料初审:城市区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直接报送本机构护士注册申请材料;其它医疗机构以县区为单位,由各县区卫生局(或卫生计生部门)集中统一报送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规定《2017年洛阳市护士首次注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时间报送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单位不再予以办理。
4、护士注册审批材料及证书领取:护士注册审批材料及《护士执业证书》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洛阳卫生网公示公告栏相关通知。
点击查看:2017年洛阳市护士注册集中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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