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护士职业注册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第十条
三、申请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不予延续注册情形:
1、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四、办理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士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五、办理流程:受理申请→现场审查→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地点: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行政许可审办大厅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
邮编:050071
网址:http//:www.hebeijd.com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11-85989569
监督电话:0311-85989538
八、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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