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护士执业注册与变更行政许可指南
审批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与变更(首次注册为上报件)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517号) |
法律效力 |
2年 |
申报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
申请资料 |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首次):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 二、护士变更执业注册 (一)区外到区内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区内到区外(原单位、现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后到拟执业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 1、身份证原件(审核)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加盖公章);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 4、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出具报纸原件。 四、护士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个人未及时参加集体连续注册的情况说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册有效期超过五年的,需在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岗位临床实践三个月,并提交该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践证明。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首次注册5个工作日完成市级审核后上报省卫计委:6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审批权限 |
首次注册省级,其他情形市级。 |
联系人员 |
王一波 毕涛 |
联系方式 |
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地址:荆州市北京西路(原荆沙路21号,原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内)邮政编码434200、咨询电话:0716-8526705 网址: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http://www.jzwsjdj.cn/) |
材料格式 |
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英文为12号字,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凡提交的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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