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护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相关考生:
2016年度重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护士)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考的考生。(在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具体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中心本部:2017年3月27-31日9:00--12:00 , 14:00—17:00,江北区建新东路三号附一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
西南医院办事处:2017年3月29-31日,阳光康居杏林楼801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大坪医院办事处:2017年3月29-31日,住院部E区5楼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特别提示: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将在重医一院、重医二院、重医儿童医院、重医口腔医院、重医三院、重医大学城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肿瘤医院、市十三人民医院、沙坪坝区人民医院上门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在上述单位工作并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考的考生届时前来办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三张彩照同一底版,1寸彩照张贴登记表上,2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用于办理证书)。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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