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护士首次注册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
护士首次注册 |
受理机构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办理地点 |
剑阁县龙江大道22号 |
联系电话 |
0839-6602512 |
设定依据 |
《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申请条件 |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办理材料 |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1份(表格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领取) 2、照片4张(小2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 3、护士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1份(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出具) 6、拟聘《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收复印件) 7、拟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收原件) 8、实习证明原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注:实习证明盖医疗机构行政公章(收原件) 注:申请人应由本人办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应写书面委托书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材料全部用A4纸(图纸除外);材料为复印件的写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签字盖章。 |
办理时间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1、 申请者向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 窗口人员受理(审核不予通过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窗口在9日内完成审核并制作证书,一月内公告 3、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
资料下载 |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见附件) 2、拟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见附件)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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