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宝兴县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护士条例》第七、八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拟在我市医疗机构工作的,应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三、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的临床实习证明,学历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实习证明交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交原件验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8、集体办理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事程序
1、申请:向医疗机构属地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所需材料,窗口进行材料初审;
2、卫计委窗口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即可发证,审核不通过,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其他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宝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中心窗口(第二行政中心)电话:(0835)6821703
宝兴县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电话: (0835)6826577
投诉电话:宝兴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35)68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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