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办事指南 |
设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制定。 |
申请条件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
办理材料 |
(一)首次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
办理地点 |
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到周五。 |
联系电话 |
0831-5881010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向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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