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护士执业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东城区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注册须知
服务对象类型: 其他
服务主题类型: 医疗卫生
办理依据: 1.《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京卫医字〔2013〕140号)。 2.《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2017〕127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办理机构: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联系电话: 65258800-8103;12320
相关表格: 点击下载
所属部门: 卫计委
服务分类: 个人
办事程序:
一、受理范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包括:
(一)外省变更到东城区。
(二)军队变更到东城区。
二、提交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三)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六)《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七)《护士变更注册申请集体办理人员名单》(集体办理时提交)。
三、受理时限
(一)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护士变更注册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的内容及件数是否符合《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四、办理要求
(一)表格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表格中内容要填写真实、完整,不得有空项,字迹清晰。 办理护士变更注册所需申请表格使用全市统一制定版本。网上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申请人可从东城区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jw..bjdch.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医政管理栏目中下载。
(二)申请材料按顺序提交。申请材料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每页由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及注明签字日期。使用的照片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三)医疗卫生机构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变更注册时,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集体办理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dcqhl2013@126.com,并按照《护士变更注册申请集体办理人员名单》的顺序在延续注册申请表右上角编号,顺序摆放护士执业证书,20份为一组。
(四)使用军人有效证件(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注册的护士,退役后变更注册到地方医疗机构的,不换发新证,仅将护士注册信息系统中将军人有效证件号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并在原《护士执业证书》的备注页上注明变更后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同时涉及护士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先办理护士变更注册后,再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注册。
(六)申请人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
备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东城区医疗美容机构时,需要提交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相关证明。
五、事项依据
(一)《护士条例》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三)《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四)《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2017〕127号)
六、其他
咨询电话:65258800-8103;12320。
办理部门: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复核-审批-制发证件
办理结果:在本部门办结 邮政编码:100005
费用情况:不收费
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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