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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办理所需材料和时间

更新时间:2017/8/18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大连护士延续注册办理所需材料和时间

  一、事项名称:护士延续注册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护士条例》

  3.《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4.《关于印发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三、申请条件:在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医疗机构内执业,申请延续注册的护士。

  四、办理材料:

  1.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2.《辽宁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4.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办理地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办一号窗口(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楼C区)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联系电话:65850116

  八、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交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

  3.审查合格后,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手续。

  九、注意事项:

  1.《辽宁省护士执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表格中技术职称应填写:未评定、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或主任护师;职务应填写: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副主任、护理部主任、其它或无;工作科室应填写:门诊、病房、中医病房、中医门诊、急诊(科)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助产)、社区护理、供应室、护理部、医院感染科、医技科室或其他;工作类别应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预防保健或其他。

  2.《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一)无精神病史;(二)无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体检表中无上述体检指标的,需重新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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