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机构备案办事须知
一、政策依据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2017〕127号)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依法执业注册后,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拟在本市范围内:
1.更换主要执业机构的;
2.增加其他执业机构的;
3.取消其他执业机构的。
三、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2.《北京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备案表》(样表见附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更换主要执业机构的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四、受理时限
材料完整、清晰、准确的予当时受理,即时办结。
五、其他
1.咨询电话:12320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办理部门:更换主要执业机构或增加其他执业机构的,应向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备案;取消执业机构的,应向原备案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消备案。
3.办公时间、地址、电话等信息详见各区卫生计生委公示须知。
4.填表须知:
(1)拟工作科室:病房、门诊、中医病房、中医门诊、急诊(科)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助产)、社区护理、供应室、护理部、医院感染(科)、医技科室、其他。
(2)拟工作类别: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预防保健、其他。
(3)技术职称: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4)拟任职务: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其它无。
(5)更换主要执业机构的,完整填写附表“更换主要执业机构”栏及“取消执业机构”栏,并分别加盖拟执业机构(增加)及原执业机构公章(取消)。
5.石景山区办理部门: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咨询电话:68862428
资料递交窗口: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6、7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一层大厅6、7号窗口,联系电话:010-68862840、010-68862428。
乘车路线:399外环实兴大街站下车即到或663路到西井站下车向北走200米即到。
网址:http://sjshb.bjsjs.gov.cn/(石景山卫生信息网)中点击“行政许可”,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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