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
一、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二)身份证由县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公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三)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四)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
(五)各医疗卫生机构需上报汇总表(包括注册申请表),填报日期统一在2017年10月31日。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材料应完整、有序,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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