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可在本县办理了
日前,笔者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从11月份开始,护士执业注册等事项可以在本县办理,不再需要跑省里和市里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证和新证换发必须到省卫计委办理,后来省卫计委为了方便群众,将护士执业注册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市卫计委,但群众仍然觉得不方便。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卫生领域行政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经省政府同意,省卫计委决定将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证和新证换发、军队护士变更入的受理、审核、制证打印由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也就是说可以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接办理。同时,调整我省“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流程,系统将在2017年10月31日进行统一切换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护士执业注册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后,启用“浙江省护士注册专用章”和“浙江省护士注册专用钢印章”,以后护士执业注册行政审批不再加盖“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钢印章”。浙江省护士注册专用章、钢印章与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印章、钢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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