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惠州考点报名工作须知
一、报名点设置
广东考区惠州考点分别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卫校)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含中信惠州医院、华康骨伤医院、惠康医院、一七三医院)设置报名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社会医疗机构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报名。在惠城区区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不满100张的综合医院及医院以下类别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在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进行报名。
报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与各县区卫计局人事股联系。惠城区卫计局人事股:7809522;博罗县卫计局人事股:6622516;惠阳区卫计局人事股:3727793;惠东县卫计局人事股:8827017,龙门县卫计局人事股:7789501;大亚湾区卫计局人事股:5563061,仲恺区宣教文卫办卫生科:327874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833080。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个人网上预报名方式。考生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5日,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打印《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在申报人员签名栏签名并在联系方式栏里留下联系号码。
三、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各县区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请报名点核对学历、学制、学位等情况,考生及审核人需签名,单位或者学校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地需盖章);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生身份证有效期要求到2018年5月7日之后,有效期在此日期之前的,考生均须提供保证书,保证书须有考生签名及日期)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需注明钢印全称,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须与报名申请表中“教育情况”相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凡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点审核确认无误后收取复印件,退还原件。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盖人事部门印章,无审核人签名的复印件无效。报名点需重点审核学历(是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是否是护理或助产专业等)。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各报名点确认报名材料完毕后,须从报名系统打印一份人员名册,报名材料按名册顺序排好并用铅笔把序号写在报名表左上角后报考点审核。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助产专业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申请人为龙门卫校护理、助产专业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到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需注明是否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招生名册保持一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毕业证明模板可参考《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见附件1),应届生毕业证明名单附件须参照《2018届毕业生名单(模板)》(见附件2)提交,且考生材料顺序须与名单顺序一致,不能使用中国卫生人才网导出的名单,惠州卫职院和龙门卫校上报材料时须提交《2018届毕业生名单》电子版。
凡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证明模板可参考《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附件)。
各报名点必须于2018年1月2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2018年1月10日前,考点对报考者报考资格有疑问的,将通知报名点补送有关原始资料;考点将不具备报考资格人员名单通知报名点,再由报名点通知到个人;报名点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缴纳考务费。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即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有效。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五、考试科目、时间
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5日至7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5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6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六、其它事项
(一)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下发成绩合格证明。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103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取每人每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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