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类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考试报名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三个阶段。现场确认是对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料进行审核,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报名时间,及时在网上报名,并合理安排时间到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候。
(一)网上预报名的方式及时间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的个人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一致),考生完成网报信息后,从网上自行打印《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两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第一条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基层卫生中级专业资格证书。各报名点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缴费方式
我市设13个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包括各县区卫生计生局(7个)、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各报名点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现场确认时间在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1日之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到所属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确认后实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0日,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4号)要求,考生应于2018年1月10日-25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社会化评价考试窗口进行网上报名;于2018年1月11日-26日期间到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5日。
1.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人员(含民营、个体)现场确认;
2.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考生现场确认;
3.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市本级注册医疗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21日;人才评价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26日;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确认考生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持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一份,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的单位属于民营或个体诊所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5.参加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8年度考试的考生,按2年为一周期滚动的办法,需使用原档案号报名补考同专业不合格科目,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7.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医师、护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8.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打印电子学历备案表一份,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学籍档案,如档案在单位人事部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档案在人才中心的考生,申请表加盖人才中心印章,其他资料盖本单位印章。
9.与网上报名时相同的白底照片一张,贴申请表右下角空白处。
注:(1)各县区报名点及市直属五家医院现场确认考生资料需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县区卫生计生局、医院存档,一份上交考点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5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6月3日;(其中卫生人才评价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为5月26日)。
三、考试方式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简称机考)和纸笔方式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科,考试时间为5月26日、27日、6月2日、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试具体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7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七、各报名点资料上交考点时间及复审方式
资料上交时间 |
报名点 |
复审方式 |
1月22日 |
苍溪、朝天、昭化 |
各县区交叉审核,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
1月23日 |
剑阁、旺苍、青川 | |
1月24日 |
朝天、市中心医院、市二人民医院 | |
1月25日 |
市中医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三医院 |
八、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苍溪县卫生计生局:6293608
旺苍县卫生计生局:4311761
剑阁县卫生计生局:6601912
青川县卫生计生局:7205731
利州区卫生计生局:3213036
朝天区卫生计生局:8622080
昭化区卫生计生局:8732052
市一人民医院:3314149
市二人民医院:3295425
市三人民医院:5501108
市中心医院:3228455
市中医医院:3235075
九、考点咨询电话:0839—326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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