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告需要进行执业地点变更及电子化注册的医师、护士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医发〔2017〕90号)工作要求,现将我辖区要求通告如下:
一、需要进行执业地点变更和电子化注册的医师、护士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鄂温克执业地点变更及电子化注册的医师、护士人员名单》。
二、请公告名单内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变更,公告名单内人员所在单位有责任对注册在其单位的人员进行告知,如确实联系不上的,限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上报我局,限定时间截止2月28日,28日后仍未变更的人员,我局将对符合备案、注销情形的,进行备案或注销。
三、请公告名单内人员先办理执业地点变更业务,再进行电子化注册。
四、通告名单内人员,未在单位执业的,请所在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出具书面报告(公立单位要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至卫计局医政医管股。
五、限定时间内所在单位未上报的,致使通告人员执业资格证备案、注销的,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六、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材料及表格,请扫描附件中二维码添加关注,回复关键词获得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470-8815046。
特此通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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