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关于办理2017年护理学(初级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7年护理学(初级士)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
办理时携带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
周一至周五证书
领取时间:
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考试中心);
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办理、领取资格考试证书,五年内无人领取的资格考试证书,将按规定上交国家注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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