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服务平台将建立全省统一标准规范
为贯彻《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53号),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为“最多跑一次”再提速打好基础,争取努力完成网上审批率达80%这一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梳理人员信息,各单位要尽量提高激活率,有需要修改、补录、注销的也应尽快提交申请。争取到2018年6月,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服务平台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
二、建立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人员注册业务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的网上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并行审批,降低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请各医疗机构从2018年3月19日起办理以上业务时,线上线下一并申请。(联系人:蔡万龙,61882551,电子化注册QQ群43539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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