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进行电子化注册帐户的医师、护士的公告
各未电子化注册帐户的医师、护士: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宜宾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市电子化注册已进入全面清理数据阶段,现将宜宾市卫生计生委直管医疗机构中注册至已注销医疗机构、非标准医疗机构和标准机构中无法联系的医师、护士人员名单公告如下(名单见附件):
请以上人员务必于2018年4月15日前限期完成电子化注册激活工作。逾期未注册的医师将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备案登记;护士进行离岗登记处理。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831-2316656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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