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于即日(2018年5月2日)起发放,请在本市报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和该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注:部分考生证书已由工作单位集体领取,请先向工作单位查询。
领证地址: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博览中心内)。
领取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证电话:12333、0760-8981708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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