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护士重新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及办理程序指南
一、项目名称
护士注销注册
二、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四、申报条件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人员,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五、申报材料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6)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有机构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8)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在护理岗位、中断执业未超过3年证明(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人员: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5)吊销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书;
(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7)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有机构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9)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六、办理程序
同首次注册流程,原注销护士执业证书未销毁的,注册信息打印在《护士执业证书》“重新注册”页。原证书销毁的重新制证。
七、办理单位
市卫计委窗口 电话5858035
八、办理期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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