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人技〔2018〕20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
2019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护士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8〕1号)和国家 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30号)要求,为做好2019 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 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凡在中等职 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 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9年应届毕业生 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釆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 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8 年12月26曰至2019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中区直驻 邕单位、驻邕部队的考生网报时请选择南宁市考点,并请到南宁市考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进行确认。
三、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均釆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1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1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20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四、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一 )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2019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供毕业生名单(名单加盖自治区教育厅印章)及实习证明。
五、考试收费
广西考区釆用网上收缴考生考试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 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护士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 的批复》(桂价费函(2013 ) 10号)执行。请各考点(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在资格终审通过后,于2019年3月1-12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19年5月3 — 2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 21wecan. com)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釆用“批量打印”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 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点要加强与当地相关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 2019年应届护理、助产毕业生的报名工作。
(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2) 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并于2019年1月23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送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三)各考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 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发江 罗开友 李钊 联系电话:0771 — 2832809 282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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