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拟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方案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云南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云发改物价函﹝2018﹞423号)等文件精神,遵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两项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现将“两项考试”拟调整收费标准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一、“两项考试”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50元调整为每人每科70元。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50元调整为每人每科61元。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省2019年12月中旬将下发云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由于考生报名和缴费同步启动,为保证2020年“两项考试”顺利进行,须对考试收费标准予以明确。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两项考试”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邮件、传真在公示结束前反馈至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箱:ynswjwzgb@163.com 传真:0871-67195372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孙老师0871-67195229/6719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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