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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有关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关于问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12/11 护理论坛 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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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设立各区市卫考和杨凌示范区卫考。

为保证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部长令第74号)注册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各级考试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严禁参加考试。

二、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为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安全性,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采取人机交互测试方式,计划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每半年轮一次,各地报名具体时间表如下

三、考试报名包括在线预报名称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各考点必须统一使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确认和资格审查。 有关试点工作安排由陕西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另行通知。

四、各考点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考点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考试工作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 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严格考试纪律,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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