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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用药及护理—中药用药禁忌,中医护理学基础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3:52:50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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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物配伍包括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六个方面。
从上述的配伍关系可以看出,相须、相使的药物可使药效起协同作用;相畏、相杀的药物可去除药物的毒性;相恶、相反的药物应忌用,即属于配伍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与慎用 分类 一般根据药物对胎儿损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禁用与慎用。 禁用药 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 慎用药 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温重镇的药物。 2 注意事项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 慎用的药物,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酌情使用。使用时,应作好病情观察,随时记录。但如果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服药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即避免药物与食物之间相互作用发生变化而影响药效。 一般忌口 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应忌食。 特殊忌口 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甘草忌鲤鱼;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食醋; 鳖甲忌食苋菜;服发汗药后,忌服醋及生冷的食物;服补药后,忌食浓茶和萝卜;疮痈肿毒,忌食虾、蟹、羊肉、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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